普洱市地处云南省西南部,市境面积3927.9平方公里,处于澜沧江下游的腹心地带。普洱曾是“茶马古道”上的重要的驿站。由于受亚热带季风气候的影响,这里大部分地区常年无霜,是著名的普洱茶的重要产地之一,也是中国最大的产茶区之一。普洱境内群山起伏,全区山地面积占98.3%。由于地处北回归线附近,因此受地形、海拔影响,垂直气候特点明显,海拔高度在376米至3306米之间。与北美洲的古巴和中国的台湾省同处一个纬度。普洱市是普洱茶的故乡。普洱在解放初期称"普洱专区",行政公署驻普洱,辖思茅专区及车里(景洪),佛海(勐海)、南峤(勐遮),镇越(勐腊)。1955年行政公署迁往思茅,改称思茅地区,车、佛、南、镇四县成立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,仍由思茅地区代管,1973年州署分开正式成为两地州。景点:漫湾电站,茶马古道.
普洱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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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要账公司: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一、合同之债是什么
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。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,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。
二、合同之债的特点
第一、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。
第二、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。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,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,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,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,不能发生合同之债。
第三、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。
第四、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,即合同之债的产生、形式、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,多属于任意性规范,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,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。
三、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
1、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。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,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,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、意识表示真实、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;同时,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;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。
2、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,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、采取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,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、双方代理的、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。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,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,写清楚具体的信息,避免日后发生纠纷,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,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。